Duì sīfǎ de kòngsù - 对司法的控诉
对司法的控诉
或
囚笼中的司法
根据目前全世界司法体系所采用的(伪)责任制度:
我控诉司法系统与政治体系串通一气,目的是为了维持人民对个人和政府资本主义的服从。
我控诉立法者和司法系统拒绝承认现实世界与人类运作的真相。
(我控诉科学屈服于雇主的意志,而不是向那些养活它的人揭示它完全知晓的事实。)
我控诉执政者、立法者、法官、检察官和律师之间的串通。
我控诉司法系统非法关押那些对自身行为不具责任性的人(即所有在押人员)。(宇宙是“不具责任性”的,它的所有机制亦然,而我们正是这些机制的一部分。参见文章《有责任还是不具责任性》及其他。)
我控诉律师拒绝在为当事人辩护时使用“疑点利益归于被告”的概念(参见文章《第五要素》),以及“存在无罪”这一概念,也就是所有行为的无罪性。
我控诉司法制度接受未曾验证其有效性的刑罚系统这一概念。
我控诉司法使用“罪行”和“违法行为”等概念,而这些概念本身就与刑罚体系一样荒谬。
我控诉人类愚蠢……但这确实是她难以自救之处!
我控诉我自己,这个提出控诉的人,因为我知道刑罚体系是荒谬的,从这个角度来看,我是无法提出控诉的。
因此,我撤回所有控诉,因为我们都“存在无罪”(即使是那些我之前提到的所有人),在我这个现实主义理性世界中如此。
如果我们不再将“惩罚”作为社会的治疗手段,那会怎样?惩罚的效果恰恰相反。我们为何不成为真正的“会思考的芦苇”?既是感受风的脆弱芦苇,又是真正有思考力的理性人文主义者?亲爱的人类姐妹们,你们怎么看?你们是这个两性系统中最不好斗的一方,却成了这场闹剧中的母鸡,但若你们愿意,其实是最强大的!
社会最应归功于谁?不正是那位主要的创作者吗?
请成为和平的缔造者吧,拜托了!
结束 —— E. Berlher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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