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uàngyè zìyóu - 创业自由

 创业自由

人人都知道,自由止于他人自由的起点。当我们出生时我们一无所有,而那些早已存在的人却已经拥有财产、金钱,其中一些人甚至拥有大量财产与各类工具,从而增强了他们对世界和他人的控制力,也提升了他们的行动自由、购买自由,以及进一步创业的自由。

我们在出生和初入成年时所拥有的微弱自由,与他人一生中积累的巨大自由形成对立(我主要是指那些擅长在资本主义世界中穿梭的人)。

我们出生时都带有某种程度的不足,只是有些人的不足更为明显,甚至远超他人。身处这些先天劣势之中时,我们对创业的追求必然会同那些在身体、智力,尤其是金钱继承方面已拥有优势的人产生冲突。这就是那亘古不变的‘陶罐与铁罐’之争——微小的自由对抗巨大的自由。而微小的自由总是注定要败下阵来。

创业自由实际上是剥夺他人自由的艺术,却借着所谓“出生平等”之名来掩盖这一现实,而事实上无人同时出生,也无人在智力、体力、情感、性别和文化素养(智商 IQ、躯能 PQ、情商 EQ、性商 SQ、文化商 CQ)方面天生平等。

资本主义是一个金字塔型的体系,在这样的体系中,位置越高,创业自由就越大。金钱越多,权力越大自由也就越大。宣称我们拥有创业自由,并不意味着我们拥有实现这一自由的能力。没有实现自由的能力,就谈不上自由。没有飞翔的能力,也就没有飞翔的自由。瞪羚有吃狮子的权利,狮子也有吃瞪羚的权利,他们在自然法则面前平等。创业自由只是一种幻象。当你没有使用自由的自由时,所谓创业自由不过是句修辞而已。

创业自由并不意味着我必须去创业。社会规则并非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创业。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方式。如果他不愿创业,因为他厌恶商业世界,那么他也没有义务去创业。但是,在一个我们被强制存在、又被强制接纳其社会契约的社会中,不愿创业的人也不应因此陷入贫困。既然我们是被强制存在的,那我们就应当有权健康地活下去。社会不是由企业组成的斗争场,而是由人组成的集体,不是由野兽构成的动物园。

创业自由是竞争性的,而竞争本质上是我们的动物性表现之一,是我们动物性众多表达方式中的一种。我们应当抵制动物性,而不是在创业自由中鼓励它,让一些资本家在其中自诩为现代法老,并以此压碎他人的人生。

允许创业自由的法律是一种虚伪的法律,因为它明知我们从出生起直至生命终点,都不具备同样的自由潜能。

我们是因为被强制才出生的,这并不是赠予(因为你无法对一个尚不存在的人进行赠予)。我们是为了参与社会而出生的,而在我们这个国家——法国,我们被默认为一个“合伙人”(但没有合约),这就意味着终生的机会平等。

而所谓的“合伙”就必须永远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,否则我为何要签署任何合伙合约?

你们这些领导者与资本家,是不是把我当傻子了?我想你们并不如此认为,因为当你们需要时总是会利用我的智力能力,你们只是在利用整个系统来对付我而已……我承认你们存在是“存在无罪”的,请你们也如此看待我。

但我本希望被邀请来到一个健康的星球,并获得与之相称的尊重,而不是像出生的奴隶一样被对待。

结束 —— E. Berlher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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