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ǎnduì sǐxíng yǔ xíngfǎ tǐxì de gēnběn lùnjù - 反对死刑与刑法体系的根本论据

 反对死刑与刑法体系的根本论据

兼论一切形式惩罚的荒谬性

(真理是一种公共利益,因此是一项公共服务。)

死刑,和所有形式的惩罚一样,建立在深具争议,甚至荒谬的哲学与伦理基础上。它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:没有人请求过存在。这种存在,是由外部决策所强加——包括我们的制造者,即父母,以及同样负有责任的社会。这一事实使我们被置于一个充满偶然的世界里:从我们的身体,到我们所处的生活环境全都是未经我们同意而决定的。然而,凡是被强加的事物,不应被指责。惩罚那些仅因被迫存在而可能做出某些行为的人,这在伦理上是一种严重的自相矛盾。

生育,作为一种制造行为,恰恰完美地展现了这一问题。每一次出生都是一次“盲目的制造”。父母制造一个人类,往往只是为了满足社会或个人的需求,但他们却无法对这个人未来的身体、智力或情感特征做出任何保证。更糟的是,这种“制造”是在一个本身就不完美的世界中进行的,其中不完美与痛苦的风险巨大。然而,被制造的孩子,以及他们的制造者(父母),在一个不完美的社会中同样被塑造,他们都不能被视为应对这种境况负责。如同生物学所揭示的那样,基因缺陷与环境因素以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方式塑造每一个人。虽然生育在物种延续中是不可避免的行为,但它本质上是一项充满风险的事业,揭示了人类及宇宙的根本不完美。

“存在的无辜性”正是从这一事实中产生的。从出生起,每一个个体不仅对自己的存在无辜,也对其在存在期间的行为无辜。没有人选择自己的生理特征、教育方式,或所处的社会环境。而正是这些外在因素——全都被强加的——决定了我们的思想、选择与行为。这一观点在神经科学研究中得到了呼应:研究表明,我们的决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大脑中无意识过程的影响,而这些过程不受意志控制,甚至意志本身也是神经机制的产物。

此外,人类之所以能活着,是因为他们由数万亿个活细胞构成,这些细胞各自拥有独立的功能,却对构成整体生命体这一事实一无所知(我们的脑功能几乎就像黏菌 Physarum polycephalum)。正是这些细胞通过复杂且相对独立的相互作用,产生了我们的行动、思想与情绪。它们驱动我们的生理与心理机制,它们的连接形成了我们的记忆与思维,因而也形成了我们的意识——而这一切都是在无意识与自动的状态下进行的。我们所体验到的“个人意志”或“清晰思考”,其实只是这些细胞与神经机制的结果而非真正由我们控制。因此,促使我们存在并决定我们行为的,并非所谓的“自由选择”,而正是这些活细胞的集体与自主活动。当你惩罚一个人类时,其实你是在惩罚数万亿个不具责任性的活细胞——它们的总和也是无辜的,这难道不是荒谬的吗?

因此,惩罚一个未曾真正掌控其行为的人,相当于否认了这一生物与社会现实。刑法在这样的框架下,变得毫无意义。

现行的刑事司法体系,建立在极其有问题的原则之上。一方面,它依赖于一个毫无根基的概念:责任。社会在进行惩罚时,忘记了自己才是制造被惩罚个体的主体——通过塑造他们并将他们置于一个他们从未选择的世界之中。正如法律中的“合理怀疑原则”所要求的:只要在科学上存在任何不确定性,特别是在关于决定论或条件作用的广泛性方面,都应当让被告受益。另一方面,惩罚往往只是披着教育或预防外衣的复仇行为。它不仅无法解决问题,反而加深了受罚者的荒谬感与被排斥感,使他们难以接受一个将自己视为奴隶或工具的社会。此外,死刑因其不可逆性而彻底切断了重新融入或修正的可能,它让社会扮演了一个极其傲慢的角色:既是审判者,又是生命的制造者。

是时候摒弃这些惩罚性的做法,走向一种真正人道的正义了。这种正义应建立在教育与预防之上。生育作为人类最根本的行为之一,必须伴随着对其风险的反思,以及对被制造个体所承担后果的集体责任。社会必须承认:一切罪行、痛苦与不公的起点皆为生育。它必须确保所制造的孩子被视为“受邀者”,而非社会的工具或“空缺填补者”。此外,教育应成为预防反社会行为的核心工具,应从最早期开始传授理性、伦理与责任感。一种道德社会不能只靠压制它自己造成的偏差;它必须陪伴、理解并改正。从生育之初开始预防(而非补救),远比试图治疗一个社会中早已受损的个体来得更具意义。

我必须再次强调“存在的无辜性”这一永久性概念。司法系统之所以必须接纳这个理念并废除刑法的根本原因在于:社会本身是我们存在的起源。它为了自身需求而强迫我们存在,它制造了我们,使我们成

为我们如今的样子,这一过程带着所有的缺陷。我们的制造,和我们的教育,百分之百是社会结构的产物。如果没有在制造或教育中出现错误,就不会有人在这一被强加的生命中犯错。存在本身对存在者而言并无任何内在价值,无论在其开始之前还是终结之后。一个道德的正义系统必须尊重这个根本事实:“存在的无辜性”。只有承认这一真理,司法才能改革自身,使其原则真正贴近人性与无可辩驳的理性。

“存在的无辜性”是无法回避的真理,是重塑司法系统的基石。人类被迫在一个他们未曾选择也无法控制的环境中生存,因此他们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。社会必须承认这一永久性无辜性——这不是宗教观念,而是一个根本的理性主义与人道主义立场。因此社会不应再惩罚,而应以教育、预防和支持为原则。真正的转变不仅仅是一场司法改革,而是一个思维模式的彻底转变:人类应当被“邀请”去存在与合作于一个公平的框架中,而不是被奴役去服务于一个不完美的社会,哪怕这个社会声称这样做是为了“改善”。

总之,一种建立在“存在的无辜性”之上的教育性与人本正义,不仅是一种伦理上的必需,也是一种走向更公平社会的路径,在那里,每个个体最终能被赋予应得的尊重与尊严。我们都应是这颗星球上的客人,并应被如此对待。

结束 —— E. Berlherm(由 ChatGPT 4.0 辅助完成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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